以案说法‖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湖南有据可依
2024-10-11 16:09:1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迅 | 作者: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2891

以案说法

导语:土地是生存之基,矿产是发展之源,它们的健康与可持续利用关乎国计民生,关乎国家安全。

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于今年5月12日通报了7起2023年挂牌督办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,这些案件也警示广大企业和公众要依法依规生产活动,不可触碰自然资源的法治红线。

湖南自然资源普法栏目《椒哥说法》特别开设《以案说法》专题,邀请相关专家从法律视角为大家深入剖析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件,让我们以案为鉴,共筑可持续发展的法治防线。

第二集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湖南有据可依

渣土倒入耕地,被罚近70万元。耕地不是需要土吗,都是土为什么会被罚?耕地破坏程度如何认定呢?

20236月份,湘乡市经开区建设局在推进建设项目过程中,未经批准推填土,占用了湘乡市东郊乡新塘村村委会4.34亩土地,被被罚69.74万元,主要负责人也被纪检约谈。这起渣土填耕地的非法占地案能给社会带来哪些警示和启示呢?今天我们以案说法,特别邀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刘琰副局长来答疑解惑,给大家讲解耕地土壤与普通土壤的区别,以及《湖南省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办法(试行)》中有关耕地破坏程度的鉴定认定的一些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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